那些當事人教我的事:徐自強案20年了,這樣遲來的正義,不是正義

2015.09.09
發文者:劉繼蔚

我知道徐自強,是在學校的時候,講司法院釋字第582號解釋,講到原因案件的徐自強,講到這個案件只有共同被告的自白互為補強,講到徐自強的長期羈押,是台灣司法的恥辱。

老師那時在講到徐案鄙夷的眼神,與我出社會以後,在法治時報看見許大法官許玉秀力挽狂瀾救回徐自強的八卦,同樣讓我記憶猶新。

然後我看見徐自強,在我考上律師出來自己執業以後。因緣際會接觸了司改,知道司改會裡有個開朗樂觀的志工,他是徐自強。因為刑事妥速審判法的通過,視為撤銷羈押來到司改會。司改的逸民在跟我說到這件事時,還特別講到:停押前法院還下了一個叫在監獄待上16年的人,以250萬交保的裁定,狠狠地表明了法院的不甘心。

在我看來,就是明知道不可能找出任何可能繼續羈押他,所以用個繳不出的具保裁定羞辱他罷了。可是,我在他眼裡沒有看到怨懟,只有看到疲累,還有多活一天都是賺到的般,樂觀陽光,就像司改會其他那些,青春活潑的大男孩志工一樣。如果像桃園地方法院錢建榮法官常在演講說的,可以用相面判斷被告有罪無罪,我願意給他一百、一千個無罪。

之後認識了一個壞朋友邱顯智,雖然他是我的律訓同梯,可是他總是把很嫩的我,牽扯到很困難的事件裡。因為他師父羅秉成律師的關係,我莫名地參與了冤案救援。

每一件,我都想到在司改那個開朗彷彿沒有憂愁的志工阿強。正義總是離我們的現實生活特別遠,而無罪推定與檢察官的客觀舉證責任,永遠像是只停留在教科書上,遙不可及。

一個個的冤案,就這樣輕而易舉地,突破每個在訴訟法裡設下的防火牆,把被告捲進冤枉的旋渦。然後就看到被告不斷地、不斷地證明自己的清白,把自己從社會遺棄的邊緣,拉回到每個人的視野;從社會的渣滓,再到從新做為一個人而活著。

出社會前,我相信司法,可是越來,越來,我越厭棄司法。我曾經以為徐自強是個案,一件件的冤案卻不斷提醒我現實的司法,離我曾經期待的司法,是多麼的遙遠。

徐案宣判的那天,9月1日,我想著我看過阿強,雖然他不是我的當事人,立法院開完記者會,就拉著一起開記者會的顧立雄律師去聲援阿強。

宣判前,我看到那個,對我說他對司法有多失望的另一個也是新聞案件當事人。他跟我說:「就看法官嘛,我知道」。

顧律師還在跟我說,大概是個有罪但改輕判的折衷判決。旁邊不安的氣氛不斷地漫延。

宣判時,聽見從裡面出來的朋友,幾近不可抑制地說「原判決撤銷,徐自強無罪」,我不知道在場其他人怎麼反應,可是淚水衝上了我的眼眶。然後我不斷、不斷地聽見我的朋友談到徐自強:更九審,無罪!我也一直喊著:無罪!無罪!然後突然愣著。

二十年了,不斷不斷地證明自己無罪;二十年了。徐自強案不是一個冤案的典型,這個案子裡對被告有利的證據不勝枚舉,可是法院一再、一再地把證明自己無罪的責任,放到被告的身上。

任何一點對有罪的懷疑,只要檢察官能夠說明這種的可能也有機會不存在,被告就不是無辜的。清白是這麼的困難,無罪是這麼的困難,即便我們寫下了、高舉了、不斷宣揚著無罪推定的原則,被告如果不能證明自己無罪,他就會陷在有罪的漩渦裡,三年、五年、十年、二十年,或者更久。

啊,這樣的無罪判決,這樣遲來的正義,不是正義。

我們相信社會是正義的,司法是公平的。可是有些公平正義,來得總是比較晚。我們還離教科書上那個理想的司法正義,好遠,好遠。

我想到我有沾到的另一件案件后豐案,王淇政總是問:律師啊,什麼時候法院會願意為我們再審,而洪世緯的子女還在等待爸爸回家。

甚至顯智經常跟我提到的鄭性澤,我記得我陪顯智去律見看完他,他努力地記下我的生日,畫了張卡片給我,收到卡片時,我還記得他爽朗無所罣礙的笑容。

我總會想,即使與阿強一樣,監察院都出了調查報告,檢察總長也為他提出非常上訴,還是遭到最高法院無情地關上了救濟之門。后豐案再審的聲請已經更二了,科學鑑定都指向這件案件判決事實是不可能發生的,至今仍停留在高院,生死未卜。

阿強撐了二十年,撐到沒有人對救濟有希望,如僵屍一般堅挺著,在七個死刑兩個無期之後,等來屬於他的無罪。

我不知道其他這些當事人還能夠撐多久,三年、五年、十年、二十年,或者如邱顯智那遺憾的當事人劉炎國一樣,最終只能送他們一句:一路好走。

所有的問題,指向的不單純是制度本身的不完美,更是司法官養成、管考、人事等一切妨礙司法獨立的因素,更是那些還尚未從戒嚴的陰影逃離的 — 司法為警察、為當權者、為政府、國家及社會的需要服務的 — 落後官僚心態。

當年那位在美麗島大審控訴無辜台灣人民的軍法官,幾次大法官提名,都要再把他的過去翻出來吵一次,這難道不是對任何號稱有志推動司法改革的人,最大的嘲諷嗎?

然而最終,我還是只能弱弱地,舉著自以為公平正義的大旗罵政府;有些公平正義,有些人的公平正義,總是相比於其他人,其他事,來得比較晚…比較遲,遲得讓人噓唏,遲得讓人嘆息。



本文引用自:20150909 The News Lens關鍵評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