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仲丘案件承辦時期,德晴法律事務所的邱顯智律師、暮蟬法律事務所的劉繼蔚律師、衛道法律事務所的王俊凱律師以及李宣毅律師,共同決議合併三所成立「雪谷南榕法律事務所」,希冀承辦關廠以及洪案的初心延續。
雪谷是蔣渭水的號,雪谷是台灣社會的臨床主治醫師;南榕是台灣言論自由的追求者、促使權威解體的證道者。兩者名字結合的印象是,在冰寒雪谷中,竟出現常綠的榕樹。冰冷的困境中,希望之綠仍然存在。
許多案件的追求,都是絕望工程。
但,在價值追求的道路上,並不是因為有希望所以堅持,而是因為堅持,才看見希望。